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
津政发〔2020〕9号
各区人民政府,各委、局,各直属单位:
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,将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部署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48项。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部署的重点工作,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,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,是市政府要做好的基本工作。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的工作负总责、负首责,强化统筹安排、组织协调、整体推进、问效问责。要制定落实方案,细化工作内容、明晰任务分工、明确完成时限、细化完成标准、抓好责任落实,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、件件能落实。
二、做好统筹兼顾。各责任单位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,统筹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实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双胜利。在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具备时,能复产的企业早复产,能开工的项目早开工,已开工的项目抓进度,已出台的政策早落地,拟出台的措施快制定,全力消除疫情不利影响,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