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
发布:2015-06-26 实施:2015-08-01 现行有效
发文字号 :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
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
效力级别 : 部门规章
时效性 : 现行有效
发布日期 : 2015-06-26
实施日期 : 2015-08-01
发布机关 : 交通运输部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总承包单位选择
及合同要求
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
第四章 附 则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
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,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,推进现代工程管理,依据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
公路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、隧道(以下简称公路工程)的设计施工总承包,适用本办法。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(以下简称总承包),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、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。
第三条
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。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,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,或者对交通机电、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。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。
第四条
各级交通运输主管